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发生巨变的时代 其中最可注意的一是集权国家政治体制的形成 二是个体小农经济为主的精耕农业生产方式的确立 这两点是理解战国历史变迁轨迹的两个关键的变量 前者决定政治权力结构的走向 后者则奠定了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 集权国家政治体制的形成 前章已有介绍 本章将重点讨论战国时期个体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确立及其历史影响 战国时期日益激烈的兼并形势 耕与战压力突出 农业是列国综合国力竞争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 利者 王之本 是人主之大物 有人之徒 治国之道也 故众民强兵 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素也 兵不儒者 物与挑战 粟不儒者 物与持久 因此 行重农之策就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点 同时也是实现富国强兵的重要手段 纵观战国历史 列国以农战为基石 重农政策总体上围绕两点而展开 一是着眼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增加财富积累 达成富国目标 二是加强国家的经济汲取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适应战争需要 达成强兵目标 核心就是以国家权力为主导 依托集权体制 从土地和赋税制度改革入手 重建土地与农民的直接联系 落实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控制与调配 由于农业生产形态下 土地分配形式的变化与赋税制度的变革存在紧密联系 田制的变化往往以赋税改革为先导 而赋税制度的变革则是导致土地制度变化的主要动力因素 因此 战国农业体制变革的重点是田制和复议制度的改革 其中国家受田制的推行则是重中之重 制度变迁乃是社会变迁的重要驱动力 战国时期 各国通过加强中央集权 政治体制改革 逐渐将土地控制权收归到了国家手中 这就为受田制的推行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前提 而国家集权能力的加强 也为受田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架构和有效的组织保障 战国时期以个体家庭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的生成 则是各国变法的产物 授田制是战国土地制度的主流形态 其核心要点是以土地国有为前提 通过国家行政权力进行调配 按一定的标准将土地直接分配给个体农户耕种 使农业生产者与基本生产资料紧密结合起来 并由国家直接向农户家庭征收复议的一种土地分配形式 这种以国家受田为主导的土地分配制度 相比西周 春秋时期以村社供耕为基础的井田制土地分配制度 更能激发小农的劳动积极性 也更有活力 代表了战国社会生产方式变迁的基本走向 井田制背景下 国家并不直接控制农业生产者 而是通过对村社共同体的间接支配来达成目标 西周时期 由于存在国野之别 所以周人对井田征收赋税大多采用撤法 推行双规制 即国中行驻法 野中行共法 从春秋时代开始 这种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双规制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发展的需要 各国陆续有一些调整 如齐桓公推行向地而衰征 开始按土地肥急程度征收赋税 其后鲁国行初税 亩作丘甲 楚国行量入修复 秦国行出租河 都开始按照土地面积为标准征收赋税 开启了田制和赋役制改革的序幕 只不过这时赋税征收的对象 依然以村社共同体为主 战国时期 各国在此前赋税变革的基础上 推行更彻底的变法措施 其中李悝在魏国做尽地利之教 行一夫携五口 置田百亩 齐国则力推君地分立之法 秦国商鞅变法 废井田 开阡陌 同时令民不分义者备其父 就连小小的藤国 也开始实行授益禅而后为盟的制度 这些变法的总体趋势就是由国家直接向个体农户分配土地 推行以个体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 战国寿田制的出现 正是春秋时期以来土地赋税制度变革不断积累的结果 通常而言 战国授田制大致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一 制土分明 土地国有是受田制推行的基础 在土地国有的背景下 国家通过土地规划 确立合理的耕地与居民的比例 史称治土分民之率 是战国寿田制推行的重要制度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