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12月10日起施行-文本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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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嗯 近日

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号起施行

适用于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静安区

马尾区

办法明确

出租车经营使用权实行无偿使用

取消原办法中对个体经营者与出租车驾驶员的户籍限制

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六十周岁放宽至六十五周岁

将原办法规定的出租车更新年限由不超过五年改为不超过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