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接受他人免除装修款是否构成受贿-文本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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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大家好

今天我们将开启一个全新的系列

以案名记事法

本系列的所有案例均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欢迎大家收听

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主题是

接受他人免除装修款

是否构成受贿

实践中

有的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

双方初步商定了价格

但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该管理和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后

在有支付装修款能力的情况下

久拖不支付

对方心照不宣

将装修款予以核销

对于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装修服务

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装修款

属于未偿还的民事欠款

还是双方行受贿的财务

应透过现象看本质

综合分析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关系

准确认定

有这样一起案例

上为某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理事长

二零二零年年初

某省残联下文

各市可按要求上报符合享受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补助资金项目条件的企业

县残联负责审核上报本县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零二零年五月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得知甲自建房屋已建成

便提出由a公司给甲的自建房进行装修

给予优惠价

甲表示同意

施工过程中

乙找到甲

请求申报残疾人就业企业补助项目

甲明知a公司不符合申报条件

便向a公司提出可以制造虚假申报材料

后利用职权帮助a公司顺利申报二零二零年补助项目

二零二零年十月

该房屋装修完工后

乙向甲出示工程结算单

工程款共计四十五万余元

但并未要求甲立即结算

二零二一年年初

a公司因成功申报项目

获得补助款四十万元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二年

甲继续用同样方法帮助a公司申报该项目

经统计

a公司三年共获取补助资金共计一百二十万元

均用于公司经营

甲应帮助a公司顺利申报补助项目而产生私心

装修结束后

在其有能力支付装修款的情况下

一直到案发均未予结算

也未有结算的意思表示

a公司也因得到甲的帮助

未再向甲索要该装修款

并于二零二二年在公司账簿上核销了该四十五万余元

本案中对于甲行为的定性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

a公司给甲装修房屋只是民事法律行为

甲无明确的受贿

索贿意思

a公司也无具体的行贿意思表示

未结算的装修款四十五万余元系甲与a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

a公司作为甲的管理和服务对象

给甲的自建房屋进行装修

而甲接受这种装修服务

应当根据二零一八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种观点认为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非法接受他人免除的装修款债务

为他人谋取利益

构成受贿罪

同时

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滥用权力

多次帮助不符合条件的a公司顺利申报

造成国家利益损失一百二十万元

构成滥用职权罪

对甲应数罪并罚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

理由如下

首先

甲与a公司分别具有受贿与行贿的意思表示

实践中

受贿与行贿的意思表示有时并不是直白的表达出来

而是通过行社贿双方的心照不宣

达成合影

本案中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

对于补助项目的申请具有管理

审核职权

而a公司是申报项目的企业

在这种关系之下

甲本不宜接受a公司提供的装修服务

退一步说

甲即使接受了a公司提供的装修服务

也应当及时按照市场价结清装修款

但甲在多年的时间内

在具有支付装修款能力的情况下

既未结清该装修款

也未有任何还款的意思表示

而且

在明知a公司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连续三年为a公司争取补助资金

a公司也应得到甲的帮助

不仅未在向甲追要装修款

还将装修款予以核销

由此可以说明

虽然甲与a公司没有直接的受贿与行贿的意思表示

但是从甲的偿还能力

还款意识的欠缺

拖欠装修款的时间长度和a公司将该笔账务予以核销等事实可以证明

甲与a公司之间已经达成了行受贿的合意

其次

甲接受了a公司的财产性利益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

物品和财产性利益

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

如房屋装修

债务免除等

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

如会员服务

旅游等

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本案中

甲在接受了a公司的装修服务之后

不仅没有支付该装修款的意思表示

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久拖未予支付

还利用职权连续三年为不符合条件的a公司争取到了补助资金

a公司在为甲提供装修服务期间

提出请托事项

使自己违规获得补助资金

并默契的将该笔装修款从财务账上予以核销

本案中的四十五万余元的房屋装修款属于财产性利益

应认定为贿赂犯罪中的财务

最后

甲不仅未按约定支付装修款

还利用职权为不符合条件的a公司申请补助资金提供帮助

a公司将本应由甲支付的装修收款予以核销

双方在心照不宣中实现了利益输送

权钱交易已经完成

应当纳入刑法规制

甲构成受贿犯罪

其外乙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

本案中行贿主体应为a公司

首先

甲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对甲做出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公司意志的效力

其次

甲某取不正当利益的受益对象是a公司

再次

装修工程的实施主体是a公司

且在装修工程完工后三年中

a公司并未向甲索要装修款

反而将甲的装修款予以核销

因此

a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

二是甲构成受贿罪的同时

还构成滥用职权罪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

收受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

第三节

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

除刑法另有规定外

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

本案中

甲既存在受贿行为

又存在滥用职权行为

同时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综上所述

甲收受a公司的财产性利益

多次利用职权为a公司违规申请补助资金提供帮助

造成国家利益损失

同时构成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应予数罪并罚

a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主题就到这

欢迎下次收听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