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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北京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爆料
称在海底捞火锅店的虾滑中吃出了疑似驱虫的异物
当事人表示
在发现虾滑中有虫子后
立即联系了门店
但未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
且门店方面一直不承认那是虫子
而海底捞门店对此回应称
所谓的驱虫实际上是黑虎虾的虾筋部分
当这部分被弄断后
会呈现白色且分段的样子
海底捞客服也表示
将记录此事件并上报给相关部门
并承诺会有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再进行处理
这起事件并非个例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不仅海底捞
其他餐饮企业也时有类似事件曝光
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的信任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若海底捞提供的食品中确实含有非食品物质
如虫子
则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依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并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因此
若确认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海底捞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