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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集关键人物预判一

当夜晚最黑暗的时刻过去了

那么黎明的到来就不远了

在许郎他们梳理完案情之后

法医那边送来了几份尸检报告

技术科和勘察组也送来了几份报告

首先是出租车司机庞元庆的尸体

根据尸检报告和现场勘查得出的结果

庞元庆是在出租车开到凤城乡一个偏僻的地方

车子停在现场

庞元庆被人从背后一刀切开了搏动脉

因为凶手下刀的时候

没有完全割开搏动脉

庞元庆在遭受到袭击之后

立即打开了驾驶座的车门逃离了现场

他沿着道路一路逃窜

结果因为道路泥泞

再加上脖子在大量出血

最后他失足跌倒

滚进了道路旁边的草丛里面

最后因为失血过多进而死亡

法医在检验庞元庆尸体的时候

除了在尸体上发现了搏动脉被人切开

留下了致命伤之外

在死者的身上还发现多处伤口

不过都是死者在失足摔倒

身体被周围的草木剐蹭留下的擦伤

这些伤口都不致命

而勘察组在现场勘查的时候

没有发现搏斗过的痕迹

也没有凶手下车追赶的痕迹

由此可见

凶手在下刀的时候

对自己的出手十分有信心

看样子

凶手要么是个有前科的惯犯

要么就是一个心理素质非常强大的罪犯

不然他不会在作案之后

看到受害者没死

不进行补刀的

警方在现场找到的凶器上面

发现了一个血手印

根据指纹和掌纹的鉴定结果显示

留在凶器上面的指纹和掌纹是属于靳恩佩的

而在靳恩佩留下的指纹

前面还有一组指纹

不过因为对方戴了手套

所以没有留下值得鉴定的指纹

目前看来

庞元庆遇害的时候

靳恩佩是在场的

而车上除了出租车司机

庞元庆和靳恩佩之外

应该还有第三者在场

至于杀害庞元庆的是靳恩佩还是第三者

现在还无法确定

不过根据凶器上留下的掌纹方向来看

靳恩佩在凶器上留下明显的血手印

应该是被人硬拉着摁上去的

至于真相如何

还需要找到那个第三者

才能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法医对庞元庆的尸体进行了司法解剖

得出了一个大概的死亡时间

庞元庆是在三月二号到三月三号这二十四小时之内遇害的

至于具体的时间

因为尸体腐败的太严重

无法得出具体的死亡时间

不过许郎他们由此可以判断出

靳恩佩最起码在三月二号到三月三号这段时间还是活着的

这是庞元庆的死亡结果报告

有了勘察组和法医的尸检报告

基本上已经弄清楚庞元庆的真正死因了

现在靳恩佩已经死了

那么想要知道庞元庆到底是被谁杀害的

只有找到当时在场的第三者

许郎他们都推测

当时在场的应该是于洪轩或者是于盼

不过于洪轩出现在现场的可能性不大

毕竟于洪轩整容成了靳恩佩的样子

任谁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都会感觉到诧异和不自在

而于盼作为于慕云的护理护士

靳恩佩之前肯定和于盼认识的

估计也只有他

才能让靳恩佩刚到s市

就又返回t室的人了

而第二份报告是关于于慕云的

法医对于慕云的尸体进行了解剖

给出了详细的死亡时间

于慕云大概是在三月二十三号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左右死亡的

死亡原因是一个水果刀刺破了搏动脉

导致大出血

失血过多死亡的

死者生前没有进食

胃里面空空如也

死者的尸体上有酒精遗留下的痕迹

还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死者的头发和手部曾经被火烧伤过

伤口的面积不是很大

也没有做过伤口处理

现场勘察组在对于慕云所租住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之后

发现出租屋内的门窗完好

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

于慕云带出来的财物也都没有丢失

排除了入室盗窃的可能性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凶器

凶器上只有死者于慕云一个人的指纹

而根据法医给出的伤口结果

死者是属于自杀的

死亡的方式有点像影视剧里古装片里的自刎场景

根据法医和鉴识科的分析结果

可以肯定

于慕云是属于自杀身亡的

而这个结果在于慕云留下的最后的日记里也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

根据法医在死者身上发现的烧伤的伤口

还有勘察人员在现场发现的安定医院的病号服还有护士服

可以肯定

于慕云和三二二纵火案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份报告是有关于震和陆琴轩的

余震的死亡时间推测是在三月二十四号晚上八点左右

死者的致命伤在脖子

死因也是搏动脉被切开了

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

法医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基本被消化完毕的午餐

死者没有吃晚餐

另外

法医还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大量酒精

死者在死前曾经大量饮酒

除此之外

法医还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大量安眠药的成分

这些东西都是死者在死前吃下的

死者身上没有多余的伤口

只有脖子一处有致命伤

在死者的身上没有发现约束伤

基于这一点可以判断

死者胃里的酒精和安眠药都是在死前自愿吃下的

陆琴轩的死亡时间要比余震晚半个小时左右

陆琴轩的致命伤在手腕处

死者的手腕的动脉被切开了

也是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

死者生前也没有吃晚餐

只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午餐的残渣和大量的安眠药

另外

法医在对陆琴轩的尸体进行解剖的时候

发现死者的腿部有陈旧伤

在死者的双腿都发现了钢钉的存在

死者的腿部出现了明显的变形

根据伤口勘查

钢钉打入的时间至少有十年以上了

不过

死者身上没有长期卧床的痕迹

从尸体的勘验结果来看

死者的腿部虽然已经变形

但是还是可以正常行走的

只不过会出现一些后遗症

比如一瘸一拐等情况

无论是余震的尸检报告

还是陆琴轩的尸检结果

都和许朗当初看到的差不多

很多情况也和许朗猜测的一样

在现场发现的凶器菜刀上面

只有陆琴轩一个人的指纹

不过菜刀上的血迹却是两个人的

经过DNA比对

其中一部分血迹是陆琴轩的

另外一部分血迹是余震的

由此可以肯定

杀死余震的凶器和陆琴轩自杀的凶器为同一把凶器

现场除了发现了许朗和宁嫣然还有后来赶到现场去传讯他们的探员的足迹之外

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足迹和指纹

家里没有财物丢失的情况

门窗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

女性死者没有被性侵的痕迹

由此可以判定

余震是被陆琴轩杀害的

而陆琴轩在杀害了余震之后

自己也选择了自杀

三份死亡报告

确定了三个案子的真相

庞元庆是被人谋杀的

杀死庞元庆的可能是靳恩佩

也有可能是当时在场的第三者

而这个第三者很有可能就是预判

现在靳恩佩已经死亡

那么杀害出租车司机庞元庆的

很有可能就是预判

于慕云是属于自杀身亡的

这一点现在已经确定无疑了

但是于慕云和三二二纵火案到底是什么关系

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

于慕云很有可能就是三二二纵火案的真凶

至少是真凶之一

而另外于慕云在日记本里提到的预判

他是否真的像于慕云提到的那般

参与了三二二纵火案

还需要找到预判再进行确定

听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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