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一章第一节 农业组织与农业共产制的问题3-LRC歌词

10 第一章第一节 农业组织与农业共产制的问题3-LRC歌词

发行日期:

[0.0]本字幕由TMEAI技术生成 [1.77]旧日耳曼的部落形态曾越过伊北河与威塞河之间的地域 [7.65]更作向前的扩张 [9.67]此种形态所包括的地方如下 [12.77]一是斯干的纳维亚 [15.19]丹麦诸岛及哥德兰 [17.59]二是昂格鲁 [18.75]萨克逊人与丹麦人定住后的英国 [22.57]三是几乎全部的北部法国 [25.47]比利时的大部分 [27.09]特别是布拉奔 [29.01]四是其在南日尔那方面 [31.42]则有多瑙伊拉与黎区合建的地域 [35.52]巴登福腾堡并上巴威洛这一部分 [39.4]门星的周围 [40.68]尤其是艾伯令格的周围 [43.48]因日耳曼人的殖民 [45.52]古代日耳曼的部落形态曾越过一北河而向东扩张 [50.86]但因为想竭力收容多数的移民 [54.1]所以其形态也合理化了 [56.82]且在便利的所有权下以及尽可能大的经济自由下 [61.64]建设大的街路 [63.18]村落没有普舍地与此也不再为不规则的乱治 [69.020004]而是沿着村落街路分立于其左右 [72.520004]在每个田宅上各有其一成为长地带的田宅也彼此并立 [79.16]但在此处 [80.42]搬给地分割及耕作强制仍照常通行 [85.51]日耳曼人部落形成越过原来地域而向外扩张 [90.09]发生了很显著的差别 [92.369995]其最为显著的是在魏斯特法棱方面 [96.369995]魏斯特法棱被威塞尔河区区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部落地域 [102.490005]日耳曼的部落样式在河流的沿岸有突然的停止 [107.79]齐河的左岸已可见有孤立辐射的部落形式 [112.61]村落和墓地都没有了 [114.869995]混淆地也只有限的留存着孤立普舍参入原本为未开拓的土地之共同马克体内开垦后的新耕地仍以长地带的形式赋予各参加者 [129.65]在这样的马克体内 [131.57]因细分及转让的缘故 [134.03]又有其他的居住者加入了 [136.92]此等居住者为手工业者 [139.52]小农劳动者等 [141.54001]他们和开垦后的新耕地是垫护的关系 [145.56]或在他们下面靠劳动生活 [149.31]平均约有二百亩地的韦斯特法棱的开垦后的新耕地 [154.25]因部落性质的关系 [156.43]在经济方面比较混淆地的农民要独立一些 [161.33]古利普设置沿着威塞尔河直达到荷兰海岸 [165.99]且萨尔 [166.67]弗朗克人的主要地域也包括在内 [171.14]德意志的部落地域在东南方面接连于山体经济的地域和南斯拉夫人的部落 [179.48]山体经济完全为家畜经济与草地之利用所成 [184.78]墓的有极重要的意义 [187.0]所以一切的经济规则均出于统治的需要 [191.52]即统治各有资格者平分利用墓地的机会 [196.7]所用统治法是将山地分割为许多的部分 [201.44]即一年之内饲养一头家畜所必需的草地分量 [207.26]在古代时 [208.54001]塞尔维亚 [209.68]巴纳特 [210.74]哥罗西亚等地的南斯拉夫人的经济单位不是村落共同体 [215.92]而是大家族 [217.7]其年代至今仍俱送未决 [221.22]它是一种扩大的家庭 [223.48]在家长的指挥之下 [225.48]只包含至曾孙 [227.18]往往已婚者也一起同居 [230.0]全家人数由四十人至八十人 [233.45999]经济生活以共产为基础 [236.79001]他们不限定居住在同一的屋内 [239.61]唯在经营与消费方面 [241.77]则出于同一的家族共同体 [245.36]日耳曼的农业状态在西南方面与罗马的土地分配法之一物相接触 [252.38]后者在农夫的隶属的小田场之间 [255.7]也可见领主的地产 [258.52]夏巴威略 [259.62]巴登及福腾岛的大部分都有着两制度的部分融合 [265.4]日耳曼志在高原地 [267.34]丘陵地犹有微弱之势 [270.08]但也有与此相反的混淆地及村落中的耕地分割成为自成的区域 [276.6]个人之所有都分配在其中 [279.48]不积极分配的平等或且没有一般的合理原则 [284.26]至于麦权氏所谓的小村落分配之 [287.7]其起源也不明确 [289.63]或者起源于以土地给予无自由的人一事 [294.81]日耳曼特有的农业状态的起源已不可考 [298.83002]此种制度可证明其在喀罗琳王朝时代已经存在 [304.18]但将颁给地分割为均等的地带 [307.34]这是极有系统的事 [309.16]非原始时代所能有 [311.64]据麦权势的论证说 [314.44]先前曾有所谓的中心亩的分割法 [318.0]所谓中心亩 [319.66]就是一个农民用自己的家畜亩前所能耕的土地面积 [325.48]但此面积需按土质 [327.58]耕地的位置 [328.7]离住家的远近等定级 [330.96]分量上的差异 [333.08002]它是班给地的基础 [335.0]而班给地也因为这种分割法的存在 [338.88]所以无论何处都呈现不规则的形态 [342.88]与后世均等面积的分割法即给予班给地以几何的形态者大不相同 [351.24]德意志原始的部落样子现在已没有存在 [355.72]其崩坏在极早时已经开始 [359.2]然而这并非由于农民的自立的规制 [362.44]因为他们没有此种能力 [364.62]而是由于上面的干涉所致 [368.07]农民对于一个政治的领袖或封建领主 [371.63]早已成立一种隶属的关系 [374.73]如果他们是平常的田宅主 [377.27]无论经济上及军事上 [379.81]相比王领所有地方面的田宅主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