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本字幕由TMEAI技术生成 [0.47]而且事实上 [1.81]这个主顾关系在印度的法律上 [4.83]却是看对所有对象的作用和行为的 [9.02]因此 [9.58]劳动机会 [10.46]也就是劳动地位 [12.24]还有与此相结合的盈利机会 [14.88]都可以私有 [16.24]而且物的获得手段以及企业家的指导地位等也都可以私有 [23.18]换句话来说 [24.56]上述的几种 [25.72]都可以作为所有秩序的对象 [30.02]在劳动地位的私有方面 [32.18]有以下的诸多极端 [34.86]其一是劳动地位没有任何私有 [38.56]每个人都可以将其劳动力自由出卖 [42.04]因而有自由的劳动市场存在 [45.26]其他是将劳动者的人格当做物象 [48.48]系属于劳动地位 [50.42]那就是被一个所有者所私有 [53.44]因此劳动者就变成了不自由的劳动者或奴隶 [58.5]在第二种情形下 [60.14]也有种种的可能性 [62.76]例如在十六世纪之前的西欧方面 [65.86]有利用不自由劳动做家绩的 [68.8]或如古代的领主给予奴隶以劳动自由及盈利自由时 [74.42]要从奴隶处征收租金 [77.14]这就是把不自由劳动当做利益的来源而使用了 [82.2]更有如迦太基与罗马的栽培之民 [85.5]美国的黑奴的移植 [87.520004]都是利用不自由劳动当做劳动力的 [90.92]但在此等极端例子中 [93.2]还有无数的中金阶级 [95.92]此外 [96.64]劳动者也可以将劳动地位私有 [99.9]但其中有为各个劳动者所私有的 [103.54]也有为一种团体所私有的 [106.92]这种团体可有各种程度的排他性 [110.240005]并可以按其对于所需求的功效及机会的何种统治方法 [115.64]以各种程度使各个劳动者专有的各个劳动地位 [120.98]此事的最大限度是世袭的私有 [124.85]例如印度的种姓阶级内的手工业者地位 [128.75]宫廷内的佣人 [130.25]庄园内的农民地位 [131.89]就是如此 [133.55]其最小限度是可以防止随时的解雇 [138.53]除了劳动地位之外 [140.29001]此团体还可以统治种种其他的事 [144.01]如劳动过程 [145.81]劳动资质 [147.43]代价利用 [148.87]经营等种种 [150.79001]从这个极限起 [152.27]已排列有无数的中间阶段 [155.15]以至于贡献意义及统治机会完全没有为止 [160.48]其次 [161.2]物质的私有获得手段 [163.4]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两种 [166.66]第一种 [167.5]就是物的获得手段的私有 [170.38]属猪劳动者 [172.06]其中有属于各个劳动者的 [174.64]也有属于劳动者的团体的 [177.88]前者就是个别私有 [180.24]它的作用有很多 [182.26]可以按照如何使用这种获得手段为自己所需要而用于加绩 [188.12]亦或者是为市场而用在盈利方面加以区别 [193.22]团体专有 [194.38]则可以按其利用的效果是否分配于每一个人 [198.62]或者是相互之间共同拥有而分为股份的或者是共产的两种 [204.95999]但是两种制度大抵是混合起来的 [208.99]那么它的利用仍然可以说是为家绩的或者是为盈利的 [215.05]第二类专有也可落入一个所有者的手中 [219.69]这个所有者并不一定是劳动者 [222.92]在这样的情形下 [224.63]就是发生劳动者和获得手段分离了 [228.70999]那么 [229.11]我们也可以因为专有的获得手段如何被所有者所利用而产生种种的区别 [237.19]所有者可以在自己的家境内行家长式使用 [242.35]相反 [243.29]所专有的获得手段也可以在自己的企业内当做资本财而利用于盈利方面 [250.87]最后 [251.47]也可以利用它代借 [253.93]这种代借有对于家绩的 [256.31]也有对于追求盈利目的的人的 [259.8]在这种情形下 [261.44]获得手段可当做指定给债主的劳动手段而委让于其本人 [267.57]或委让于做资本主义之利用的企业家也是可以的 [272.24]这样 [272.96]所有者和企业者就各个分离了 [277.56]除了劳动地位及物的劳动手段的专有化外 [281.62]还可以有指导地位的专有 [284.7]这个的获得手段常与劳动者的离开相伴而行 [289.32]其所有虽然仅为待遇式的 [292.38]但能使企业者的机能成立 [295.08002]同时可以将劳动者或奴隶也成为私有 [300.54]基于所有者和企业的指导者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可能为人格性之分离与合一 [309.23]在第一种情形下 [311.11]所有者可将其所有运用于家绩而成为财产的利害关系者 [317.35]其中可谓典型的是近代的所谓的收利生活者 [322.51]或者如银行一样 [324.55]可以将在其处分下的手段的一部分投资用于实业的企业 [330.27]而成为盈利的利害关系者 [333.57]但无论在何种情形下 [336.03]指导的地位既为所有者所专有 [339.35]结果必发生加绩和盈利经营的分离 [343.59]此两者的分离是近视经济制的特质 [347.31]而且也有被法律所强制而施行的 [351.49]在此情形下 [352.93]盈利经营的准则在于其目标是向着收利性为目的的 [358.65]但因为盈利经营不同的一面还有获得手段之专有 [364.23]故其结果则个人财产利害所以致益于盈利经营之办法 [371.06]此事在企业者和所有者分离之时 [374.82]其发生更为显著 [377.34]因为在此情形下 [379.34]专有的获得手段可以成为私有的投机对象 [383.74]或者成为投机的银行政策与企业同盟政策的对象 [389.0]因而此处又有非合理的影响发生 [392.86]虽然其性质为盈利投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