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模式 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 新业务允许缴存人授权公积金中心 按月将可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账户 用于支付房租 此前 缴存人需先支付房租 再提取公积金 新政策实施后 缴存人无需先交房租 有效减轻租房成本 同时住房出租机构能及时收取租金 减轻现金流压力 政策亮点包括减少申请材料 优化办理流程和简化操作 缴随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 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申请 实现零材料申请通过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端发起 页面自动交互跳转 完成签订合同 租赁备案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一站办理 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 无需缴随人逐月发起申请 公积金中心自动划转资金 最高全额抵扣 促进住房消费